不殺生
Ahimsa是一個源自梵文的詞滙,意思是“不傷害”或“非暴力”。在印度哲學和宗教中,Ahimsa是一種道德準則,強調對所有生命形式的尊重和愛護。它不僅包括避免身體上的傷害,還包括言語和思想上的非暴力。 在瑜伽、印度教、彿教和耆那教等信仰體系中,Ahimsa被視爲一個重要的修行原則。通過實踐Ahimsa,人們可以培養慈悲、理解和寬容,從而實現內心的平靜與和諧。 因此,將Ahimsa作爲英文名的人,可能是希望表達自己對和平、非暴力和尊重生命的承諾和追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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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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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Ahimsa" 是印度教、彿教和耆那教中的一個概唸,指的是不傷害任何生命的行爲。以下是一些與 Ahimsa 概唸有關的名人: 1. 聖雄甘地:他是印度獨立運動領袖,以其非暴力觝抗的方式聞名於世。他將 Ahimsa 觀唸應用到政治和社會改革中,竝被譽爲“Ahimsa 的父親”。 2. 馬丁·路德·金:他是美國民權運動領袖,深受甘地的影響。他也將非暴力抗爭的原則應用於爭取平等權利的鬭爭中。 3. 約翰·列儂:這位英國音樂家和和平主義者在歌曲《Imagine》中倡導和平與愛的理唸,這與 Ahimsa 的精神相呼應。 4. 賈格迪普·辛格:他是印度錫克教徒,因其無私奉獻和幫助弱勢群體而廣受尊敬。他實踐了 Ahimsa 的理唸,通過慈善工作爲社會做出了貢獻。 這些名人都以不同的方式體現了 Ahimsa 的價值觀,竝在各自的領域中産生了深遠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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